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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通知
时间:2026-06-12   点击数:

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,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,根据上级要求和《西安邮电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》(西邮党发〔202519号)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现就本次拟提任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试对象

学校拟提拔任用的正、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。

二、考试范围

党章、党内法规、法律法规、有关廉政勤政规定和相关文件。

考试安排

1.日期:2026年6月16日15:00—17:00

2.地点:长安校区东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室

3.方式:单人单桌,采用开卷方式,考试对象仅自带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。

4.成绩:考试实行百分制,成绩在80分(含80分)以上为合格,8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,主考由校纪委书记担任。此次考试试题由纪委副书记负责,从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试题库中抽取、印制试卷并密封,考试结束后从试题库中提取标准答案。阅卷人员由主考审定,实行集体评阅。考试成绩经主考审签后进行公布公示,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。

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予以任用。成绩不合格者半年内补考一次,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任用。补考一般不单独安排,可在下一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时一并进行,半年内若再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,则单独安排补考。

考试不合格者,校纪委书记对其本人和所在部门、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,并责成所在部门、单位进行整改,强化纪法学习教育。

 

 

纪检监察机构    

20266月12日